计划行政财务装备处
机构职能: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的指导;
制定全市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装备的统筹计划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负责市院机关办公、办案等各种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
负责市院机关的财务、行政事务、固定资产管理以及自侦案件扣押款的保管;
负责市院机关接待工作;
负责市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房地产管理等工作。
处 长:刘延飞
电 话:3219187
副主任科员:田华生
电 话:3219083
科 员:王 凝、王 璐
电 话:3219121
驾驶员:范继跃、宋立新、栾春国
电 话:321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