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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十一楼大要案办案区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6-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项目概况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十一楼大要案办案区改造项目的供应商应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118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十一楼大要案办案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邀请供应商方式: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本项目只接受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单位参与谈判)。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76903.22元 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十一楼大要案办案区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不高于30个日历天,以供应商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供应商按照诚信响应承诺书承诺若核查有上述情形,取消中标资格并予以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7月82026年7月11日8点30分

地点:至代理机构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滁州市会峰东路105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1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滁州市会峰东路1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会峰东路105号

联系人:朱李涛

联系方式:0550-3219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05-508室

联系人:李红洁

联系方式:18055012300、15955007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