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满时节,万物初盈,收获可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检校理论实务合作,助力检察工作和教育强国建设高质量发展,5月21日,滁州市检察院与滁州学院举行“检校共建”合作交流座谈会,并签署《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滁州学院检校合作协议》。滁州学院党委书记周旭,滁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出席会议并讲话。滁州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陈桂林致辞。滁州学院和滁州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周旭书记对双方合作寄予美好期望。他强调,一是探索扩大合作交流范围。依托检察机关快速检测实验室,双方可以互派专家进行面对面地指导交流,促进技术运用与检察办案有机融合。持续挖掘法治校园建设合作空间,共同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二是持续深化完善机制建设。积极落实合作协议确立的重点合作内容,从学院、专业发展角度找准与检察机关合作的切入点,力争做到共建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充分展现学院与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聚力打造一个合作品牌。以此次共建为契机,积极谋划建立检校合作研究中心,汇聚双方实务专家智力,争取打造一个有社会影响力的合作品牌,推动检校合作走深走实。
李玉科检察长对近年来滁州学院为滁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的技术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滁州学院立足学科优势,深化技术攻关,运用科研成果助力脱贫攻坚,为滁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这种抓创新、求实效的做法为滁州检察工作谋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学习范本。关于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李玉科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校合作的重要意义。检校合作是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优化法治人才培育,对建设法治滁州有重要意义。二是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滁州学院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犯罪预防检察职责,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全力防范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发生,共同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切实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对涉及在校学生、教职工民事权益保障问题,依法加强对生效裁判监督,维护好合法权益。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促进保护校园美丽环境。三是深化机制建设,持续健全良性互动的合作关系。立足前期合作基础,依托检校合作协议,继续在推进协同育人模式、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党建结对共建等方面深化合作,进一步弘扬优秀法治文化。
小满即圆满,此次检校共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下一步,双方将紧紧围绕《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滁州学院检校合作协议》确立的五项合作重点内容,深挖合作共赢潜力,携手打造检校合作美好前景,共同开启发展新篇章。
座谈会前,双方还共同参观了安徽省实景地理环境重点实验室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