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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检察院研究安排学习教育工作
时间:2025-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6日,滁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和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玉科对抓深、抓实、抓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到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高质量完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抓好理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读书班等形式,加强学习研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抓实问题整改,对标对表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滁州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全面梳理检察环节突出问题,一体推进学查改,把“严”的基调、“实”的要求贯穿始终,从严从实抓好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巩固深化等各个环节。要注重统筹兼顾,将开展学习教育与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检“禁酒令”、一体推进“三个管理”等要求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政治责任。市院党组要带头压实责任,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体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机关各部门要抓好本部门学习教育和人员管理。机关党委要牵头抓好学习教育各项重点任务,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驻院纪检监察组要扛牢专门监督职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机关党支部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做好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及其他院领导、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