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督察组张红萍副主任一行,先后深入滁州市检察院、明光市检察院和全椒县检察院专项督察调研“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夏勇、检务督察部负责人张平龙陪同督察调研。
督察组从“考”“查”“谈”“问”四个环节开展调研督察工作,通过开展知识测试、查阅材料、谈心谈话、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组织落实、宣传教育情况。
调研督察中,张红萍副主任就督察情况进行反馈,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落实工作进行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认真组织落实好全市检察机关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的宣传,扩大“三个规定”的知晓率,让干警全面深入了解应当填报记录的情形,放下思想包袱,如实、全面记录重大事项,逐步形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化监督问责。针对工作相对滞后、记录报告数量较少、“零报告”的基层院、部门开展专项督察,对个人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持续跟踪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
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夏勇表示,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具体明确,指导意见立足实际,针对性强,为市县两级院解决问题指明了方向,下一步,由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督促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进落实,确实提高认识、改进工作方法、压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持续推进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明光市检察长陈石松和全椒县检察长张明均作了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