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76 |
52.14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8.77 |
公务接待费 |
20 |
8.9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6 |
34.3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6 |
34.38 |
公务用车购置 |
|
|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滁州市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52.14万元,完成预算的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滁州市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77万元,占1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99万元,占17.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38万元,占65.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77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增加8.77万元,增长的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所致。我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由市财政总预算统一预留,年初未细化到部门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由市外办和市财政局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审核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与经费预算,并按程序将经费预算追加至相关部门。2019年度滁州市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2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检察长因公出国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02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8.99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1.01万元,下降55.0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例行节约,主要是用于检察业务接待。2019年度滁州市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38批次,1221人次,主要是用于检察业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372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38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1.62万元,下降38.61%,下降的原因是例行节约,公务用车统一安排,实行绩效管理。2019年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执法执勤。2019年底,滁州市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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