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河“清四乱”专项整治成效显检察蓝护卫“天长母亲河”焕生机
2019年3月以来,天长市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把准工作中心“脉搏”,助推解决白塔河“四乱”问题,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认可。截止目前,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拆解违停船只81艘,清除河道垃圾、违建1648平方米,累计清理河道长度8公里,清理堆砂5万余吨。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党委政府同频共振
白塔河系“天长母亲河”,多年来因违规侵占、乱搭乱建、肆意养殖等原因造成河道萎缩、生态恶化,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天长市检察院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点、群众利益诉求点,将白塔河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检察长专门听取案件进展汇报,实地核查涉案整改进程和整改现状,督促案件有效落实,多次亲自带队就白塔河整治工作难点向上级院、市政府等沟通报告。该院专门成立白塔河“清四乱”专项小组,组织研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细化责任分工。工作部署后,结合实际工作进展,多次召开小组专项工作推进会,就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逐项破解、各个击破,推动各项分工有序、高效落实。
二、深入实地走访,做实调查取证工作
该院多次组织人员实地走访、摸排,发现白塔河河道堤防内有违法建筑24户、违规堆放建筑垃圾3处、违规经营码头5家、违规停靠船只81艘、河道内占道种植作物100余处、饲养家禽普遍,严重影响了河道安全和周边居民生活,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此,天长市检察院现场勘查,及时通过拍照、现场执法记录、询问调查等方式收集、固定证据;通过询问、约谈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证人,了解各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及白塔河整治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调取各机关单位在白塔河整治过程中出台的政策、采取的措施,为后期工作开展夯实了证据基础。
三、强化沟通协调,精准制发检察建议
该院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依托河长制工作机制,督促多个行政机关形成履职合力,先后5次会同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召开圆桌会议,充分了解各部门履职落实情况和执法困难,并依法适时向上述4家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清除河道垃圾及违法建筑;要求交通运输局清理河道内违停船只;要求水利局依法积极履行职能,采取有力举措解决白塔河“四乱”问题,力促白塔河流域生态环境好转;要求农业农村局整治无序停靠的渔船。上述检察建议得到了行政机关的高度认可,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整治工作小组,积极履职、落实整改,并于规定时间将整改情况函复该院。
四、注重事后跟踪,实现维护公益最佳状态
发出检察建议后,天长市检察院不是“一发了之”,而是跟踪到底,充分把握监督主动权,与行政机关实现“点对点”对接,持续跟进各单位对诉前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先后5次走访市水利局,及时掌握白塔河整治进展;5次走访市海事处、交通局,引导整改白塔河沿岸的非法码头、清理河道内乱停靠的运输船;3次走访农业农村局,督促就无序停靠渔船清理工作出台整改方案;2次会同城管执法局走访座谈,取得群众对拆迁整改工作的理解支持。为了解落实整改情况,天长市检察院采取现场勘查、调取执法卷宗、走访座谈、开展巡查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了解履职过程,并多次与法警大队联合开展夜间巡查活动,所有问题均在诉前阶段得到整改落实。检察建议成为了专项整治活动的“推动剂”“催化剂”,帮助白塔河“清四乱”活动在短期内实现良好的整改效果,以最小的司法成本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机制建设,打好公益保护“组合拳”
下一步,该院将把握契机,积极推动与天长市河长办、水利局、海事处、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协作、情况反馈、工作通报等工作机制,开展联合培训、联合普法宣传,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敏感案件开展联合专项监督,努力形成办理一案、规范一行的监督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