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切实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近日,滁州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为期5天的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活动。
本次评查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评查范围覆盖了2025年下半年办结的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重点聚焦撤回起诉、捕后不诉、诉判不一、认罪认罚后上诉及抗诉案件等关键领域。
评查活动伊始,9名评查员集体学习了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要点指引(征求意见稿)》《关于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等文件,明确了评查目标、范围、步骤和要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雍自明要求评查人员突出“质量”核心,不仅要查文书制作、程序是否规范等,更要深挖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采信是否合法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深层次问题;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剖析”,不仅要指出问题“是什么”,更要指出问题的依据,有助于后续整改过程中案件承办人深入分析“为什么”,查找制度机制、能力素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
评查过程中,9名评查员分成3个评查小组,每组采用“一人主评、一人复评、集体审议”的方式全面审阅案件侦查卷、检察卷,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及办案效果等多个维度,对案件进行逐案“体检”和“会诊”。评查中,评查人员针对有争议的问题和案件质量高发风险点相互交流,查找法律法规等依据,确保查找的问题精准,经每组集体讨论后,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并提出初评等次意见。每组按照案件类型撰写类案质量评查报告并经整个评查组集体审议。
下一步,滁州市检察院将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制发专项通报,同时通过开展高质效案例讲评、低质效案件剖析、疑难案例研讨等方式,推动评查结果由“个案纠错”向“类案规范”转化,持续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着力推动我市检察办案质效更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