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将至,冬韵渐浓。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深度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12月23日,滁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2025年度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清流案评之检察理论调研培训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雍自明,各基层院分管院领导,两级院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同志及部分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成果审定情况进行通报;5位获奖论文作者代表结合检察实务,分别围绕跨区域危物处置、非法证据排除、检察业务管理等主题介绍选题背景、逻辑架构,既指出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境,也提出了检察机关进一步破除发展藩篱的完善路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吴一澜副教授受邀以《深耕应用理论 赋能检察履职》为题,从如何精准选题、搭建文章逻辑框架、开展论证等方面作了一次兼具针对性和指导性的专题授课。
会议指出,自检察理论研究年会重启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深入推进检校合作,持续注入研究新活力、新动能,形成了一批优秀理论研究成果,研究绩效取得新的进步。但是,对标先进,依然存在研究成果类型不够丰富、层次不够高、机制不健全及干警写作水平和能力不够高等问题。
会议强调,实践之路漫长,理论之树常青。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是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是深化检察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根本支撑;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
会议要求,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牢理论研究之“魂”,自觉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贯穿理论研究全过程;要强化问题意识,聚焦理论研究之“的”,使理论研究更接地气、更有利于实践问题的解决;要完善工作机制,夯实理论研究之“基”,全面营造“学比赶超”良好氛围;要注重成果转化,彰显理论研究之“效”,推动理论研究从“纸面”走向“实践”;要建强研究队伍,培育理论研究之“才”,全面构建开放性、协作式的联动研究格局。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第二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第二十一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精神,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目标,进一步深化和繁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以高水平检察理论研究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本次年会共评选出优秀理论调研成果15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4篇,优秀奖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