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滁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市检察院学习教育工作成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玉科检察长充分肯定市检察院学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进一步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在强化思想自觉上持续用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深化标本兼治,在健全长效机制上持续用力。坚决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检“禁酒令”等铁规禁令刚性约束,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任务时限,清单化、闭环式抓好落实。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加强对不捕不诉、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促进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依法有序运行。
三是注重统筹结合,在提升履职效能上持续用力。坚定不移履行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守护民生的检察职责,把巩固学习教育成效与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案事例培树等当前检察工作重点相结合,对标对表学习教育工作要求,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抓实整改整治,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是坚持齐抓共管,在加强组织领导上持续用力。市检察院党组要加强自身建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严管所辖、严负其责。市院各部门负责人要抓好本部门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党委、检务督察部、机关纪委要抓好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驻院纪检监察组要履行专门监督职责,严格监督检查、执纪执法,汇聚形成内部监督合力。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检委会专职委员、副检察长级检察员,副县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机关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