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切实做好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工作,推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7月8日,滁州市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第七检察部领读了《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与会人员围绕两个操作规程文本、案件质量检查方式、检查标准和内容、检查和评查结果运用等核心问题,结合办案实践开展深入研讨交流,提出多项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现场讨论气氛热烈。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是加强检察管理、提升办案质效、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决策部署,高质量高标准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确保既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又不加重基层检察人员负担。要以此次操作规程制定为契机,梳理明确检查和评查关系,建立“每案必检”工作机制,实现“以检查预防减少评查问题、以评查监督检查效果”的良性循环。要结合滁州检察实际,立足“清流案评”研学平台,定期讲评评查发现的高质效案例、剖析低质效案件,形成学先进、带后进、共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评查队伍建设,及时建立全市评查人才库,加强业务培训,组建专业评查组,将检查和评查与人员考核、绩效奖金分配、案件质量问题通报、司法责任追究等结果挂钩,推动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运行。
市检察院部分院领导、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