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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促改 举一反三”——清流案评之低质效案件剖析会直击问题促整改
时间:2025-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遮掩、不回避、动真碰硬!为落实省检察院重点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6月19日,滁州市检察院召开省检察院重点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分析会暨清流案评之低质效案件剖析会,以“通报问题+案件解剖+群策群力+靶向整改”组合拳,直击痛点问题,助力提升质效。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以“案例+数据”形式通报了省检察院评查反馈的我市案件质量问题。两名案件承办人认真复盘案件质效瑕疵成因,坦诚反思自身存在的短板弱项,作出严肃整改、立行立改的郑重承诺。

“此次会议既是一次案件质量通报分析会,更是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一次具体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着重围绕“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视省检察院评查通报问题。针对评查中暴露出的程序瑕疵、文书不规范、诉判不一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高质量、严要求抓好整改整治,切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落到实处。聚焦诉判不一、案件周期过长等重点问题,推深做实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工作,逐步实现“每案必检”。进一步落实好司法责任制,制作任务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三是扎实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核心,以“三比三提三强化”为抓手,以实施检察人才满天星计划为载体,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四是建立健全高质效办案奖惩机制,发挥好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加大结果运用力度,对高质效案件开展奖励激励,对低质效案件加强反向约束,依规追责问责,促进全市检察人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努力实现以高质效办案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雍自明主持会议,并解读《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统筹抓好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卫晓霞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要求。各基层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并对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市检察院领导,副县级干部,业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干部科、检务督察部负责人,第一、二、八检察部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基层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副检察长、刑检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