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落实省检察院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行动、“素质能力提升年”工作要求以及滁州市检察院刑检队伍强基培优方案工作部署,4月17日至18日,滁州市检察院在全椒组织开展第二期“青年公诉人集训活动”,通过案件评查、论辩答辩、听庭评议、学员授课的全链条实训,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
4月18日,由全椒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在全椒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卫晓霞、两级院青训营学员及业务骨干观摩庭审。公诉人围绕被告人“零口供、不认罪”辩解,聚焦案件关键事实,突出庭审讯问重点,举证质证详略得当,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指控犯罪精准有力,展现出公诉人的扎实功底和良好形象。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人介绍案件特点、庭前准备等情况,听庭人员围绕文书质量、举证质证、应变能力等全面评议,剖析庭审得失、总结亮点不足。
卫晓霞表示本次庭审“对抗性强、辩论精彩、指控有力、准备充分”,并从文书制作、证据展示、庭审节奏、着装规范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卫晓霞强调,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有效途径,更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关切的现实需要和锻造新时代国家公诉人的重要手段。同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注重学习积累。一名优秀公诉人的成长离不开长时间的刻苦学习、无数次的庭审磨炼以及庭审后的反复琢磨,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要勇于付出、敢于践行,在学习中积累、在实践中总结,无论遇到何种困难挫折,都要保持对梦想的热爱和初心的执着。二是善于发现问题。庭审观摩是公诉人业务素能的“检视器”,而庭后评议则是对评议人员的“考验石”,作为评议人员要善于发现庭审问题、认真换位思考、讲出真知灼见,通过借鉴观摩的庭审,检视自身公诉能力。三是积极改进不足。庭审评议活动是滁州市检察机关紧扣工作实践,加强公诉能力建设的生动场景,通过庭审复盘,参会人员应有收获、受启发,学会自我审视,吸取经验教训,做到以庭促学,以评促改,全面改进和加强出庭能力。
在集中授课环节,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方式,由天长市院检察官胡巧银结合听庭案件,围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认定及法律适用,从构成要件、证据审查重点、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难点、实务案例等方面,聚焦理论,立足实务,深入浅出,为参训人员及旁听干警厘清实务难题、明晰办案方向。
活动期间,青训营干警对全椒县检察院已办结的150件刑事案件开展全面、细致的案件质量检查,重点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释法说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评查完成后,通过“一案一表”的方式将评查出的问题记录总结并及时反馈。评查人员以他人案件为镜,审视自身办案问题,实现以查促改、以改促提,守护案件质量底线。
同时,为有效提升青年公诉人的专业素养和论辩水平,举行了公诉人竞赛实训活动。参赛学员围绕真实案例展开分析答辩、激烈论辩,在抽丝剥茧、辩法析理过程中尽显个人风采。卫晓霞专委从破题思路、辩论技巧、应变能力等角度对参赛学员逐一进行点评,肯定优点进步的同时也指出问题不足,并就审题、立意、技巧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培训结束之际,干警一致认为本次活动是一次难得的充电赋能、实训历练之旅,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办案实效,不断提升出庭公诉能力。下一步,滁州市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听庭评议和实战练兵活动常态化,积极践行“三促三提升”行动,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本领强的刑事检察队伍,助推滁州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