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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
时间:2025-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按照滁州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安排,4月10日至11日,市检察院利用1天半时间,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自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主持开班式和集中交流研讨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滁州检察实践,为谱写现代化滁州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李玉科要求,要珍惜此次读书班的学习机会,保持良好学风,遵守学习纪律,真正静下心来学习、沉下心来思考、敞开心来交流,以高质量读书班进一步提振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李玉科指出,此次读书班成果丰富,达到了预期目的。一是主题鲜明突出,始终紧紧围绕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核心任务。二是学习系统深入,通过集中自学、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全面系统的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重要材料。三是学风扎实严谨,能够严格遵守纪律,杜绝形式主义,将从严从实的要求始终贯彻在学习全过程。

李玉科强调,举办读书班,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的具体行动,是提升理论学习质效的重要举措。要深化思想认识,以上率下促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遵循,准确把握学习教育和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关系。要坚持以学促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省检察院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三比三提三强化”总体思路,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要聚焦制度建设,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要完善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加强对机关、基层检察院监督检查,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纪律作风教育。

市检察院领导、副县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参加读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