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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媒体关注!探寻滁州“未检妈妈”冯祝苗的故事
时间:2024-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安徽法治报》2024年10月18日第1版以“护苗守心的‘未检妈妈’——记滁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祝苗”为题、《市场星报》2024年10月16日第3版以“从检守正义,为民守初心——记滁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祝苗”为题,报道滁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祝苗事迹。

2024年10月18日《安徽法治报》第1版报道

《安徽法治报》报道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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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护苗”工作、“守心”工程。在滁州市检察院,就有一位检察官,从检15年来,用爱和温情温暖每一位涉案未成年人,以法治利剑斩断侵害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逐渐从一名检察新兵成长为未检“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的行家里手,她就是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冯祝苗,也是无数未成年人心中的“未检妈妈”。


近年来,冯祝苗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标兵、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因个人业绩突出,2023年12月,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今年1月,她主创的未检微动漫《小未的未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微动漫十佳作品奖;她主创的“助苗护未”党建品牌入选安徽省基层党组织“一支部一品牌”百优案例。







强制报告吹响未成年人“保护哨”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往往隐蔽性强,较难发现。


基于日常办案的经验,冯祝苗发现,医疗环节是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后重要的保护环节,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是帮助未成年人及时脱离危险的重要途径,也是发现犯罪、取证固证的重要阶段,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往往能够当好“吹哨员”,推动及时发现、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于是,她依据强制报告制度中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发现不满14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必须报告的规定,指导基层院创建了医疗系统强制报告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型。通过这一模型,2023年以来,滁州市检察机关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


为提升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她带领未检团队走进学校、医院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开展专题强制报告制度法治宣讲85场次。此后,全市医疗、教育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人员主动报告线索从零增长至数十条。



















































13岁的女童与成年男子通过网络平台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男子在明知女童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致对方怀孕……该案件的成功侦破便得益于接诊医生的及时报案。


该名女童在家人陪同下到医院就诊时,接诊医生发现情况后立即报案。涉案成年男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当事人认罪服判未上诉。




从业禁止将“大灰狼”挡在校园外


校园是青少年成长、学习的摇篮和沃土。教职员工有近距离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特性,若其猥亵、骚扰学生,则会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


把侵害未成年人的“大灰狼”阻挡在特定职业的大门之外,防止劣迹或前科教职员工再次犯案,必须严格执行、落实“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预防性措施。然而,2023年3月,冯祝苗在审查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一审刑事判决时发现,一审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原小学教师周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但仅判处其从业禁止3年。

2022年最新从业禁止制度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法院应当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也就是“终身从业禁止”。


此种情形是否能提出抗诉,抗诉理由是否能获二审法院支持?


经过细致的讨论与沟通,冯祝苗认为这份刑事判决属法律适用错误,她指导基层检察院提出抗诉,经二审开庭审理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禁止被告人周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在此基础上,她还举一反三,在检察机关办案系统上设置“猥亵”“强奸”“从业禁止”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并与一审判决书作比对,发现2022年以来,另有3件教职员工性侵犯罪案件未判决从业禁止或未判决终身从业禁止,经指导抗诉后,3件案件均获二审法院改判。阜阳、亳州等地检察机关纷纷学习此类案件抗诉成功的经验。



严防未成年人青春被文身“刺痛”


未成年人文身不仅会伤害他们的身体健康,还可能给他们的生活和学习造成困扰。然而,却有一些文身店不顾规定,为未成年人“开后门”,让他们的青春被“刺痛”。

“我现在很后悔,当初不应该去文身,现在给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很多用人单位看到我的文身都不愿意聘用我。”“那些文身店真不道德,我家孩子这么小,就为他提供文身服务。”……


在指导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当事人小林(化名)和其父亲的一番话让冯祝苗深受触动。在进一步调查后,检察机关又发现天长市有多名未成年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经仔细询问得知,某美容馆为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清除文身服务。


案件移送至滁州市检察院后,冯祝苗作为案件承办人,对该案进行认真细致审查,补充完善证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某美容馆立即停止给未成年人文身,并在省级媒体上给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这也是滁州市首次就未成年人文身问题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滁州市检察院特地邀请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文身从业者旁听庭审,并向他们发放文身治理宣传画册。2023年4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采纳检察机关全部公益诉讼请求。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3年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为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严防文身店为未成年人开后门,检察机关还协同相关部门,推动对全市文身机构实行“一户一册”清单式管理,同步排查美容院、按摩店、化妆品店等存在的超范围经营情况,督促文身经营户在经营范围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同时建立文身人员登记、年龄核实、风险告知等管理制度,线上线下一体化开展专项督导。

2024年10月16日《市场星报》第3版报道

《市场星报》报道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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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报讯 从检15年,她始终奋战在司法办案一线,怀孕临近生产时仍奔走于看守所提审,舌战于指控犯罪的公诉席;以慈母之心关爱每个涉案未成年人,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潜心开展实务研究,多次参与省级课题研究,入选全国重罪检察调研理论人才库,她就是滁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祝苗。因业绩突出,近年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标兵、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荣誉称号的她,已成为检察系统先进典型的代表。
2009年,冯祝苗考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控申接访、新闻宣传、检委办等岗位历练。2012年,她通过遴选考入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并被分配到公诉岗位。从办理第一起刑事案件起,她就以“求极致”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之心对待案件,力求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力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指导基层院办理黑恶案件80余件,承办涉黑恶案件16件。2020年在办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代某某等21人涉黑案过程中,她和专案组成员白加黑,放弃假期,全力攻坚。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奋战,最终完成了该犯罪组织结构层级、犯罪事实等证据链的构建,制作出1213页69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和40页2万余字的起诉书,如期提起公诉。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个罪名,判处该涉黑组织首要分子代某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9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冯祝苗把对孩子的爱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3年,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难发现的现实困境,她依据强制报告制度中,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发现不满14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必须报告的规定,指导创建了医疗系统强制报告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型。通过这一模型,检察机关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
2018年,冯祝苗斩获“滁州市优秀公诉人”,被选拔参加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还在哺乳期的她克服各种困难,全身心备赛。每天晚上,将孩子哄睡后,学习到凌晨。竞赛时,她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脱颖而出,取得“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标兵”称号。她立足司法办案,潜心开展实务研究,2021年7月入选全国重罪检察调研理论人才库,2023年10月入选首批安徽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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