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至30日,滁州市检察院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作开班动员并主持交流研讨。
读书班采取专题辅导、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深入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重要内容。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主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采用“重点发言+随机点名”形式,6名院领导作重点发言,随机抽点2名同志作交流发言,其他副县级干部作书面发言。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通过本次读书班学习,接受了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进一步增强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以正确政绩观答好初心之问、使命之问、时代之问、实践之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玉科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近期又多次强调,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方向、提供重要遵循。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加自觉在遵规守纪、遵循规律中干事创业,彰显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李玉科强调,要持续在理论学习上“下实功”。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统筹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干警大会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持续在检视整改上“求实效”。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对照问题清单,深入检视查摆,找准查实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与最高检系统内巡视反馈共性问题整改、省委市委政法委政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落实省院“素质能力强化年”要求等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整改落实。要持续在建章立制上“出实招”。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学习教育中总结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以制度机制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制度机制。坚持开门教育,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要持续在组织领导上“用实劲”。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要以上率下、以上促下,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学习教育;各部门、各党支部要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学习教育的落实;工作专班要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教育收获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滁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