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开展“双星双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中共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开展“双星双评”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中共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中共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开展“双星双评”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常态化开展“双星双评”活动的通知》(滁直工字〔2019〕4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打造党支部建设特色品牌,持续推动机关党支部工作与检察业务和检务保障工作同向发力、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和创新能力,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经党组研究决定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星级共产党员评定”活动。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探索党支部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方式方法,按照“量化目标、科学评定、动态管理”的基本要求,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星级管理体系,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规范、发挥作用显著,党员“四个意识”坚定、素质全面过硬,努力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争做优秀的浓厚氛围,让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每名共产党员都成为时代先锋模范。
二、评定范围
机关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三、评定标准
星级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均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个等次设置。按照评定细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考评得分90-100分评为五星级,80-89分评为四星级,70-79分评为三星级,69分以下不定星级。
星级评定每年开展2次,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份进行。年度五星级党支部和共产党员数量控制在参评总数的5%以内(五星级党员每支部1人),上年度评为五星级或有五星级党员活动阵地的党支部,五星级党员比例可提高至10%。
四、评定原则
(一)突出支部主体。着力发挥党支部基础组织、一线堡垒作用,强化“书记抓、抓书记”的党支部工作理念,通过“党委评支部、支部评党员”,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融合发力。把党支部工作纳入检察工作中去谋划落实,做到在干事创业中谋党支部建设,奋力抓好党支部工作促检察工作发展,把党支部和党员的工作成效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聚焦基层一线。星级评定重点向普通党员倾斜,向一线办案和直接服务干警及人民群众的党支部和党员倾斜。
五、评定步骤
星级党支部由市直机关工委和院机关党委组织评定,星级共产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评定。
(一)星级党支部评定
1.支部自评。党支部对照《星级党支部评定细则》,结合党支部提升行动推进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自评,自评分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申报星级党支部,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院机关党委提出申请。
2.机关党委审核。由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取查阅申报资料、进行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各党支部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院党组研究决定,符合五星级的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符合四星级、三星级党支部的由机关党委进行命名通报。
3.工委审定。市直工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复核,对验收结果把关,确定五星级党支部名单,交工委委员会审定,在市直范围内进行命名通报。
(二)星级共产党员评定
1.个人自评。党员个人对照《星级共产党员评定细则》自评打分,并提供书面履职履责情况报党支部。个人自评结果只作参考,不作评定的依据,但若个人未自评或无书面报告的,不得评定为星级党员。
2.大会测评。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党员个人述职,大会集中测评,依据评定细则对每名党员打分,按照得分的70%计入总分。大会测评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测评。
3.支部定星。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党员常态化先锋作用发挥,对照细则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的30%计入总分。综合评审结果,按要求确定星级党员名单,五星级党员要严格按比例控制数量。
4.党委审核。党支部每年度要结合述职评议等工作,向机关党委报告一次星级党员评定情况。机关党委要对党支部的星级共产党员评定工作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平衡照顾,防止星级评定形式化、庸俗化。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院党组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开展“双星双评”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着力解决党支部政治站位不高、组织力、“主心骨”不强、党建业务“两张皮”等问题,找准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做到与本支部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实施。
(二)整改提升。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在五星级党支部和党员中实施“示范”工程,争创品牌,争当模范;在三星级党支部和党员中实施“提升”工程,查缺补漏,比学赶超;在未定星的党支部和党员中实施“整改”工程,查找问题、立行立改。对连续两次未定星的党支部和党员,机关党委和党支部要定人定点联系帮扶。
(三)动态管理。星级党支部和共产党员评定每半年开展1次,根据评定结果动态调整。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和五星级党员的,在推荐先进、年度考核优秀、绩效考核等次、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工会会员疗养时优先考虑,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年度内未获得四星级及以上的党支部和党员,一般不作为党内评先评优对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