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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天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杭某某、王某某等14人涉恶案一审开庭
时间:2019-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29日,天长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天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杭某某、王某某等14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天长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天长市检察院指控:2009年春运前,被告人杭某某为垄断安徽省定远县至浙江省义乌市的客运班线,伙同被告人王某某、计某某等人签订了共同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合作协议书,约定收取维护、管理该春运线路的相关费用,以控制、垄断该客运班线。之后,在20091月至20102月间,在被告人杭某某、王某某、计某某等人的组织、安排和带领下,上述被告人等人提供自有车辆,被告人陶某某提供租用车辆,被告人王某甲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采取驾车巡逻查缉、追逐、拦截、阻止乘客上车、殴打、辱骂、恐吓司乘人员等方式,强迫其他车主放弃营运该客运班线,并肆意抬高票价,牟取非法利益,统一收支,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杭某某、王某某、计某某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并被《中国商报》等媒体整版面报道,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了该院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决定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