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红船精神”
12月4日上午,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14期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明主持,院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同志2005年在《光明日报》发表的《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的署名文章。文章首次阐述了红船精神是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等。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入学。全体党员干警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红船精神”,进一步理解和领会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是要创新载体学。党总支、各支部要以“学党章”“上党课”“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红船精神”的热潮。三是要统筹兼顾学。各部门要把学习理论知识与检察实践结合起来,抓好年终各项检察工作的目标绩效考核,以出色的检察业绩来检验理论学习的成效。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