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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监联合扎实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时间:2024-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4月23日,滁州市检察院与滁州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署《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滁州监狱关于落实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的会商纪要》(下称《会商纪要》),派驻滁州监狱检察室当日揭牌。

滁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滁州监狱党委副书记、监狱长段继川出席会议并讲话。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勇,滁州监狱党委副书记汤智,琅琊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平以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前,两家共同举行了派驻滁州监狱检察室揭牌仪式,并实地查看了监狱的生产劳动车间、罪犯的卫生生活区域、教育改造场所,并对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滁州监狱减假释案件办理情况,详细解读了《会商纪要》文件精神。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李玉科指出,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刑、假释案件的公正办理,关系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关系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感受。检监双方要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在实质化审理工作中,做到全面审查、主客观表现并重、依法规范监督同步进行。

李玉科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刑罚执行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刑罚公正执行的更高要求为目标,维护刑罚统一正确实施,切实走好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促进刑罚执行的健康发展。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定位,围绕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三个重点检察方向,做到严在经常、管在日常,确保驻监检察工作的全流程监督。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切实筑牢履职的根基。持续提高政治素质,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将“从政治上看”贯穿执检履职全过程;切实加强业务能力,从整体上提高执检队伍的能力和实战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业绩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加强工作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支持配合,努力实现执法监督与刑罚执行工作水平“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