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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苏三地司法机关携手共商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时间:2021-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理念,有序推进2020年七家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在全椒县襄河口闸共同会签的《关于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的意见》,近日,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江苏省南京市两省三地十二家司法机关齐聚南京浦口,共同举办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交流活动,推进长江支流滁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

本次交流活动滁州市、全椒县、南谯区、来安县检察院,马鞍山市、含山县、和县检察院,南京市、江北新区、六合区、浦口区检察院以及玄武区法院共同参加。滁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出席活动。

滁河是长江下游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安徽省肥东县梁园镇,流经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及南京市浦口区、江北新区等地,自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入长江,是皖苏两省的分界河,更是增强两省三地联系的纽带河。为依法有序推进滁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好滁河流域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20206月,皖苏两省滁河沿线七家基层检察院会签了《关于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的意见》。一年多来,各成员单位在加强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上进行了积极有益地探索与实践。

本次交流活动采取调研考察与交流座谈相结合的方式。会前,与会人员考察了长江浦口段生态环境,绿道栈桥曲直相连,自然风光水岸相融,用江岸之变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随后召开的交流座谈会上,浦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冬认为,此次交流活动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也是落实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司法创新。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博士杨国栋介绍了滁河流域生物多样性调查情况。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俊、滁州市全椒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凯围绕加强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院长沈湧从加强审判工作促进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角度作了发言。

随后召开的交流座谈会上,滁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提出三点倡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两地检察机关合作有基础、有条件、有潜力。滁州市检察机关要多向南京市检察机关学习取经,不断促进滁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持续加强沟通联系,深化交流合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推动滁宁检察协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要以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交流活动成功举办为契机,推动检察机关协作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深化拓展,携手打造长三角检察协同发展实践新标杆。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要不断深化在工作会商、异地协助、资源共享、研讨交流、案例通报等方面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促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共赢。最后,大家携手共同做好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这篇大文章。

会议最后,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就如何进一步用好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强担当回应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需求;二是树牢新发展理念,以更优质效引领推动滁河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三是拓展协作广度深度,以更高质量服务苏皖两省共建共治共发展。

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逐步充实协作内容,将司法协作从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扩大到多领域社会治理层面,结合南京都市圈宁滁一体化建设,推进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跨区域深度协作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