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
---------市检察院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2014年以来,滁州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省市文明办的具体帮助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等活动,检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发展,荣获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图文来源: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