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9-17  作者:王璐  新闻来源:计划财务装备处 【字号: | |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84

50.82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22

7.4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2

43.3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2

43.36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50.82万元,完成预算的6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经费使用认真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滁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节约车辆购置和运行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7万元,占14.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36万元,占85.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6.4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17年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02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7.47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3.26万元,下降63.97%,下降的原因一是根据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多以日常工作餐的形式,内部食堂接待为主。2017年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3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我单位负责的各项会议、培训及省院调研等活动。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372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36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7.27万元,下降28.48%,下降的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13辆执法执勤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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