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公共预算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5-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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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公共预算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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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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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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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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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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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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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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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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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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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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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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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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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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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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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6.84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市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5.08万元。2014年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1人次。主要用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3.82万元。2014年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国内接待共267批次,273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滁州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7,94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4年,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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