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01.11)
时间:2019-07-17  作者:  新闻来源:滁州市检察院 【字号: | |

 

滁州市五届人

六次会议文件(二十一)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11日在滁州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五大发展新理念,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自觉用新理念指导新实践,聚焦市委提出的“346”目标,坚持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努力提升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

严密防范经济领域风险。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服务和促进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科技创新等工作举措,确保检察工作与大局需求精准对接、合力合拍。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活动的研判,积极投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24人,依法办理了“e租宝非法集资案、胡涛等55人组织领导传销案、郭胜兵等28炒现货诈骗案等重大案件。主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积极参与双打专项整治,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30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

扎实推进平安滁州建设。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17人,提起公诉4041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针对刑事犯罪的新动向,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批捕各类毒品犯罪嫌疑人166人,起诉280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5名犯罪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切实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60件次。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全椒县检察院率先开展的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工作做法,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人民网、中央广播电台、安徽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实地专访。

全力维护民生民利。积极顺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24人。会同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在全市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相关职务犯罪6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良好司法保障。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1人,查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资金管理使用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40人。积极拓展群众信访渠道,建成并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信访人不出本地就可以向上级检察院反映诉求,推进了司法便民利民

二、贯彻反腐倡廉新要求,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反腐败工作,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高度重视刑法修正案(九)带来的新挑战,针对贪污受贿犯罪起点刑和量刑标准变化,转变司法理念,强化应对措施,实现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13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98人、渎职侵权犯罪33人。查办了全椒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许业林,定远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杨锋平,天长市原副市长刘正田等县处级以上要案10件,所查办案件中涉案数额300万元以上案件912人,其中省金融办银行处原副处长王彪受贿数额高达1500余万元。在省检察院指挥下,依法做好省商务厅原厅长曹勇,宿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巫希平等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工作,彰显了中央和省委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建立打击行贿犯罪常态化机制,依法对19名行贿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加快转变侦查模式,推进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信息化依托、集约化办案新模式。牢固树立依法反腐理念,积极争创首届全省检察机关示范办案工作区,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预案和执法监督员制度。坚持纪法分开、纪法衔接,在审查案件线索、初查、立案等环节,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和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违反党纪政纪情况,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向其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形成反腐合力。

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认真贯彻修订后的《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推动将预防工作纳入市直单位绩效和县域经济目标考核体系,真正实现预防工作由的转变。实施精准预防,深入开展教育、广电系统等行业预防,扎实推进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定远江巷水库工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挂牌预防项目。进一步完善预防长效机制,开展预防调查41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513次,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发挥好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大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和微电影展播力度。立足抓早抓小,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国家工作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违纪行为,推行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制度。

三、回应公平正义新诉求,着力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认真贯彻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更加注重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违法侦查等问题,全年监督立案20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33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21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和提出抗诉26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立案查处全市首起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案,集中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与法院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全年提请和提出抗诉3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

全面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坚决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和反向审视制度,进一步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7件。从严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决定不批捕712人、不起诉113人。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归口管理,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0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2689人次,律师申请会见、阅卷全面实现零障碍。依法办理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经审查给予赔偿3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件。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提升监督质效的有力抓手,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从严控制监视居住措施适用,杜绝通过异地指定管辖,人为降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门槛。严格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所有案件必须从初始环节纳入网上系统,以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把案件质量评查打造成规范司法最有力抓手,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采取三级检察院联动查、网上网下对照查等方式,评查各类案件7404件,实现所有案件全覆盖。建立检察干警执法档案,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登记入档,作为年终考评、晋级晋职和检察官遴选的重要依据。规范司法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作大会发言。

四、落实检察改革新任务,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坚决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在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上聚焦用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是本次司法体制改革的硬骨头。按照省委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从201610月开始,全面铺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研究制定遴选实施办法,严格入额标准,坚持领导干部与一线干警同等条件、同等标准参与遴选。遴选采取考试加考核的方式,经过本人申请、民主测评、省遴选委员会审查建议、省检察院党组决定等程序,全市两级院223名员额内检察官全部选任到位,其中45岁以下检察官占47.5%、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占70%。同步推进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选任工作,为全面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奠定了基础。

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上聚焦用力。市检察院把试点工作作为强化检察监督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方面,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多方争取领导和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积极从司法办案、信访举报中摸排案件线索。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在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开展检察调查,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均已履行诉前程序;符合法定诉讼条件的,全部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在深化检务公开改革上聚焦用力。推进公开内容实质化,全市两级检察院网上公开法律文书2030份,程序性信息5126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特殊监督作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4件。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建成微博、微信、手机报、门户网和新闻客户端五位一体的新媒体检察宣传矩阵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拉近了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重视检察机关为民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统一检务公开大厅功能设置,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紧盯三化建设新方向,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引领,持续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抓党建讲政治,塑灵魂工程。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组织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市检察院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实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锤炼党性的试金石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抓苗头,抓细节,抓长期,抓整改,把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把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我省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健全约束干警业外活动预警机制,开展酒桌办公、违规经商办企业、滥发津贴补贴等专项整治工作。

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质能力。认真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以落实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修订完善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不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全面推行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制度,并将民主测评结果纳入其所在单位整体工作考评。推进人才强检战略,推行青年干警职业导师制度,积极组织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截至目前,已培养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42名。深化检校共建,与华东政法大学开展战略合作,该校选派一名副教授、博士后来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安排业务骨干赴该校进行教育培训,协力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

抓基层打基础,筑发展根基。在省市委的关心下以县乡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提拔、交流基层检察长7名;注重对基层一线优秀检察干部选拔使用,2名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走上副处级领导岗位。持续推进创先争优,完善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机制,继续开展 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培树的一个基层检察院先进典型、两个品牌项目通过省检察院验收。实施电子检务工程,以信息化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抓改进提水平,重监督制约。深刻认识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民主的理念,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规范司法行为和两法衔接执法调研,省人大调研组给予充分肯定。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化细化结对联络机制,深化代表委员持证约见检察长制度,注重面对面沟通和零距离接触。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关切,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部署开展双百双千和代表委员看规范、评规范活动,广泛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案件评查、基层检察院评估等工作,全年共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上述活动516人次。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检察工作汇报、市委主要领导莅临市检察院调研,均对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37个集体、32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定远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1个部门和2名干警分别被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女检察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立足检察职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开放透明的司法环境和大数据时代发展,一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法律素养还不相适应,司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不够快,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涉及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网络信息等犯罪案件的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四是司法体制和检察机制改革任务依然繁重,思想政治工作仍需加强,改革部署精准落地还需进一步攻坚克难。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为目标、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推动检察工作在服务滁州冲刺总量全省第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为谱写美丽滁州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在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大局上见行动。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深度融合。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等主要任务,健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科技创新等服务保障长效机制,继续抓好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建立健全对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整治机制,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互联网金融领域整治等专项工作,全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审慎对待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策略方法,努力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

二是始终坚持在严厉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上见行动。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作为非试点地区,保持政治定力,保证人心稳定,持续加强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蝇贪”“蚁贪”“小官大贪。强化精准预防意识,更加重视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检察建议等工作,促进预防治理。

三是始终坚持在聚焦检察主业、强化诉讼监督上见行动。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探索逮捕公开审查、诉讼式审查制度,强化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落实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上下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大数据思维,更加重视两法衔接信息数据的研判和审查,健全行政执法过程中犯罪线索发现长效机制。

四是始终坚持在落实改革任务、增强发展优势上见行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继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同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检察权的特点和规律,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业务保障制度,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稳妥推进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查逮捕、刑事公诉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主导作用。切实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统筹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等任务,促进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形成发展优势。

五是始终坚持在强化自身建设、接受外部监督上见行动。以加强党建工作为己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深入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建设坚强领导集体。以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为根本,拓展与华东政法大学战略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自身腐败问题。围绕建设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加大政策倾斜、对口帮扶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形象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检察机关的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不忘初心,锐意改革,奋发进取,努力开创滁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

 

有关用语解释

 

1.人民检察院职责: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的职能。主要包括:(1)对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2)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直接立案侦查,决定是否逮捕、提起公诉;(3)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4)对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我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开展此项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并开通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依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4.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指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明确分为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对于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

5.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根据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157月起,选择在北京、安徽等13个省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省检察院随后制订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合肥、滁州等8个市作为我省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同时强调要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重心在市、县两级检察院,选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逐步形成成熟的经验。

6三化建设:是指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7双千双百活动:是指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开展以邀请千名代表委员旁听百场庭审、参加百场新闻发布会为主要内容的双千双百活动,促进提升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

8.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根据中央试点方案规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201612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表决通过相关决定。

 

 

 

滁州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171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