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处
机构职能:
负责对全市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不服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依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查处发生在审判人员中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构成犯罪的案件;
对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认为有必要抗诉的,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
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程序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副处长:赵永坤
电 话:3219037
赵永坤(员额内检察官),男,1962年8月出生,安徽天长市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法律专业。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排长、连长、正连职参谋、副营职参谋、副营长、营长、科长(正营),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副科级助检员、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副处长,2010年12月任现职。
副处长:张丽莉
电 话:3219185
张丽莉(员额内检察官),女,1977年1月出生,安徽来安人,中共党员,1993年7月巢湖财政学校毕业至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民行科、公诉科,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工作,历任书记员、会计、科员级助检员、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副科级助检员、检察员,2018年任现职至今。
员额内检察官:
闫其艳,女,汉族,安徽明光人。1979年6月出生,1999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员。1999年9月从明光市人民法院参加工作,任书记员;后又先后在上海连成集团安徽分公司、开泰制管(苏州)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8月进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任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员;2010年1月遴选入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任民行处科员级助理检察员。
电 话:3219185
检察官助理:邓家元
科员级书记员: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