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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科检察长赴全椒调研检察工作
时间:2023-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日,滁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科赴全椒县检察院调研指导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办理工作,全椒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明,南谯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涛陪同调研,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应邀参加调研座谈。

调研中,李玉科检察长实地查看案件现场、听取案件汇报、并与办案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交流,对市检察院和南谯区、全椒县检察院一体化办理跨区域污染环境案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加强后续案件办理,严厉打击跨区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李玉科检察长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办理污染环境案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污染环境类案件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体体现。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素质,同时做好内外沟通协调,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发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加强案件后续跟踪,力促案件效果持续延伸。目前倾倒危险废物造成污染的场地目前已经修复,但还是要做好后续复绿等工作,从而巩固、深化好案件成果。同时要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检察保护长效机制。三要积极破解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难题。面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危险废物处置难、处置费用到位难等问题,可通过类案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党委政府汇报。结合办案实际,探索设立公益诉讼案件赔偿金等费用账户,探索设立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池。四要注重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提高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不断延伸宣传触角,进一步优化检察办案外部环境,形成社会监督合力。五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强化对检察权力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让案件的办理更加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