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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检察院开展2020年上半年专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时间:2020-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方案》,经滁州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决定,日前从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抽调人员,对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上半年办结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滁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志明,检委会专职委员喻尊晏、卫晓霞,副检察长级检察员周红玉,副县级检察员鹿云松,部分案件质量评查员参加评查。

评查活动部署会上,王志明副检察长就案件质量专项评查进行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案件评查工作的重要性,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促进规范执法的有力抓手,认真做好各项评查工作;二是要严格依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开展工作,评查、记录、反馈都要注重程序,做到严谨、细致、规范;三是要注重总结评查经验,做好有提高、有进步,更好地指导办案工作;四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认真做好卷宗档案交接,确保评查圆满完成。

本次评查共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对基层院2020年上半年办结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已于810日至15日在天长市检察院采用集中送评模式评查完毕;第二阶段于820日起,由市院王志明副检察长、市院专职检委、市院副检察长级检察员等领导组成的专家组带队基层院评查员对市院2020年上半年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

据悉,本次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513件,其中自侦类案件3件,刑事案件345件,民行公益诉讼类案件78件,控申类案件44件,监所类案件43件,所评案件覆盖全市所有员额检察官。重点评查不捕、不诉、自侦立案、认罪认罚等案件,评查内容侧重案件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适当、文书手续是否规范齐备等。

滁州市检察院本次评查活动旨在以此高规格的评查队伍,严谨务实的评查作风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检察办案,切实把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要求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落到实处,促进全市案件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