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滁州检察行动起来!
时间:2020-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128滁州市检察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和上级院号召,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结合市情和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底线思维,强化担当作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检察保障,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穿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市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德文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胜利担任第一副组长,市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院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志明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抽调驻院纪检监察组、市院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法警支队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全市检察人员(含聘用人员)及家属疫情情况报备制度,实行零报告,每日下午三点上报情况。如发生检察人员被感染、疑似被隔离等情形,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严格值班制度。全市检察机关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到岗带班,值班干警要全面、客观、详细做好值班电话记录,及时上传下达。要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将值班信息和待办事项移交下一班值班人员。因春节假期延长至22日,要及时补充值班人员。

 四要增强管控能力。市院机关要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除上级召开的会议外,全市检察机关拟召开的会议、举办的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上班期间不串门,带好口罩,下班时间不聚会不聚餐。要积极筹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物资,定期对机关进行消毒处理。要按照逢车必查、逢人必查的原则,对外来车辆和人员做好监测登记工作,如有异常体温人员要按照规定劝退和报告。

五要抓好司法办案。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监狱和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支持工作,支持做好提讯室、监舍和食堂等重要场所卫生管理及消毒工作,支持做好亲情会见、在押人员日常体温检测等工作。对于发生的涉及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各基层院要第一时间报市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要规范检察宣传。在疫情防控期,市院宣教科要更加透明及时投入宣传引导,利用滁州检察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信息的内容必须是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作出的有关部署及有关疫情动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市院检察微信工作群的监督管理。发布虚假信息和谣言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