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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1月17日在滁州市第五届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滁州市五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二十一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7日在滁州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顺应服务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打造过硬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着力营造良好改革发展环境。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全市检察机关深入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了解司法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000余次,净化了市场环境。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审慎处理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办理了“7·25”非法集资案、侵犯微软操作系统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依法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46人,深化两法衔接”工作,监督审查录入平台行政处罚信息5200余条。

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导向,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嫌疑人26人,保障了“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粮食、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和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69件86人。针对我市“小官巨腐”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基层干部受贿数额达百万元的情况,自2014年11月起,围绕十个民生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对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部署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嫌疑人142人。对一起违法倾倒化工废水的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快捕快诉,使其受到法律严惩。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立案侦查滥用职权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职务犯罪10件10人。围绕矿山整治领域典型案件,解剖“麻雀”,深入开展专项预防,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行业治理。

二、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滁州建设

坚持把保平安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从严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新情况,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期待,完善办案机制,精准打击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95人,提起公诉3448人。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和毒品犯罪嫌疑人163人,提起公139人。深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质效,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83人,提起公诉172人,案件提起公诉后,全部作出有罪判决,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震慑力。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正确处理从严和从宽之间的关系,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于因邻里纠纷引发的犯罪及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落实从宽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依法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全年决定不批捕490人,不起诉166人。坚持以维权促维稳,全面推行刑事和解、公开听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逮捕必要性审查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诉求。大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实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完善检察长接待、包案责任制、司法救助等工作,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634件次。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积案化解成功率100%。探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赌博等犯罪,部署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和正常医疗秩序。更加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社会调查报告、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制度,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放法律援助连心卡,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成功监督我市首例强制医疗执行案。结合办案加强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强化办案措施,对腐败分子形成了有效震慑。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9件18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12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件60人。突出办案重点,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08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5件,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8人,查办了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周耀(副厅级),全椒县政府原副县长仇培、南谯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张思军、邓元松等一批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成功办理了凤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董明松受贿案、淮南市田家庵区法官腐败系列案等一批典型案件,17名公安司法人员因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先后受到查处。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16名行贿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侦查工作机制。积极适应职务犯罪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的新趋势和司法人权保障的新要求,更新执法理念,转变侦查方式,提升侦查技能,推动侦查工作转型升级。拓宽人民群众举报腐败犯罪的渠道,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实行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流转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和举报奖励制度。深化侦查一体化建设,依托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实行上下一体、联动办案,提升整体作战能力。2014年,市检察院采取指定管辖、领办、督办等方式,指挥查办了23件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提高了案件突破成功率和办案效率。坚持信息引导侦查,建成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并已与市直23家单位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下大力气做好惩防腐败的整篇大文章,加强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89件。部署开展“滁州检察预防行”活动,市检察院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单位达成协作或共建机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六进”活动235场次。巩固涉农资金管理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成果,推动有关主管部门强化资金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市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受到市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评为“全省十佳年度报告”。着力增强预防宣传的感染力,微电影《贪能覆巢》在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大赛中荣获“二等奖”,摄影作品《死贪害,拒腐不贪》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摄影大赛中荣获“特等奖”。琅琊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廉政文化建设标兵单位。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注重监督纠正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社会危险性证明、逮捕必要性说明、非法取证行为调查核实等规定的落实,加大对刑事拘留、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全年共监督立案55件,监督撤案35件,纠正漏捕52人,纠正漏诉65人。注重对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完善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深化一审刑事判决上下两级院同步审查工作,提出刑事抗诉13件,其中法院已改判4件、裁定发回重审6件,其余3件正在审理中。

大力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三类罪犯”逐人登记建档,对保外就医罪犯集中组织体检,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严肃查办监管场所司法人员职务犯罪,通过一条帮助在押人员假立功线索,一举查办了天长市看守所三名干警滥用职权、受贿窝案;完善同步监督机制,对8件不符合提请减刑、假释条件的案件,依法提出检察监督意见,切实防止“前门进”、“后门出”问题的发生。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23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突出抓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决议》,准确把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和职能定位,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调查违法等多种监督手段,真正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格局。基层检察院适应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扎实开展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和督促履职等工作,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虚假诉讼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全年共提请和提出抗诉14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116件。

五、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促进规范公正司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自身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组织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工作,完善代表、委员约见检察长制度,邀请代表和委员列席重要会议、参与执法检查、视察工作、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所有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评议。自觉接受公安和法院的制约,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规范公正司法。

深入推进“两化”建设。完善制度规范是促进公正司法的治本之举。制定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建设的意见,围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明确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制定了涉及11项检察业务的办案细则和办案流程图,特别是对查与不查、立与不立、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抗与不抗等重点环节,均明确提出了刚性约束,出台制度规范38项,扎紧规范司法制度的“笼子”,有效预防和解决了办案随意性问题。

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和管理。坚持把案件管理作为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手段,扎实履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质量管理、统计分析、综合业务考评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工作的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的管理。自2014年1月起,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市县两级院同步上线,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特别是对办案流程、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上一个环节的司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市两级院1900余件案件进行评查,并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存在问题的,责令逐人逐案进行整改。

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控告举报受理、律师接待、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一站式”办理。推动检务公开向执法办案全过程延伸,建立大要案信息发布、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自2014年10月起,网上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63件、重要案件信息68件、法律文书128件。加强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建设,践行网络时代的“新群众路线”。

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按照“五个过硬”的新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方位、多渠道征求意见和建议,与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制定16项涉及领导班子和检察工作的具体整改措施,并向社会承诺做好为民服务七件实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30条规定”和市“26条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坚守检察职业良知,永葆人民检察官的政治本色。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加强市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优化领导班子人员结构,落实“一把手”不分管人财物和末位发言制度,提升了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以实务、实战、实训为中心,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专家授课、检察官讲座36场,出版检察实务研究专著2部,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10名干警分别在公诉、监所检察等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检察业务能手”称号。积极与组织、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市检察院从基层遴选了5名检察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巡视、述职述廉、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检务督察等制度,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的交往行为,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认真开展 “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着力打造案件管理、科技强检等多张滁州基层检察工作名片。定远县检察院代表安徽省检察机关第一个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抽样评估,并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联系点。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天长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着力推动解决基层案多人少的问题,新招录基层检察人员32名。加速涉密网络系统分级保护建设步伐,确保检察网络信息安全。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省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先后莅临视察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履行检察职能还不够充分,特别是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一些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对法律修改后赋予的新职能履行不够深入,规范司法、保障人权的意识还有待提高;三是检务公开力度不够大,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还不宽,特别是执法办案透明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重大案件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依靠各方的支持和帮助,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规范公正司法、服务“三个发展”、推进依法治市为着力点,以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为目标,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把规范司法、服务“三个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新论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 “三个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坚持以规范促公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预防、教育和保护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第二,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中心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注重社会矛盾化解,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深化“滁州检察预防行”活动,推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推进法治滁州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建设,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第三,坚持把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作为重要责任。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认真落实检务公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等试点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改革的新变化、新成效。尊重法治原则和检察规律,在深化改革中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切实把检察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解决自身难题、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

第四,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重视招录、遴选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提升整体素质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健全说情报告、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公开通报制度,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深入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推进创先争优,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第五,坚持把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作为根本保证。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拓宽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渠道,提升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与社会沟通、协调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牢记使命,坚守法治,公正司法,努力为全面推动“三个发展”、冲刺第一方阵、建设美好滁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