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市院机关2016年度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院机关各部门:
2016年度,市院机关在市委、省院领导和指导下,在市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科学谋划部署,围绕大局,服务发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单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滁州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期间,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褒扬先进,激励士气,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经市院各内设机构推荐,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2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王冬声 朱浩东 刘 群 闫其艳 孙美武 李兴国
吴 锋 吴学佳 沈 俊 宋金友 张 丽 张文婷
周 堃 郑 珊 邵 润 范继跃 胡翩翩 袁银娣
贾学松 钱 佳 常 盛 裘 勇 管文亮 要
市院机关全体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树立创先争优意识,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创造优良业绩。为确保我市检察工作始终处于全省第一方阵,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滁州经济总量冲刺全省第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