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的决定
时间:2016-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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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的决定
各县(市、区)院,市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事行政检察队伍,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我市于2016年7月7-8日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活动,各参赛选手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表现出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根据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方案,现对综合成绩前三名的邓家元、许峰、吴婷婷三位同志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予以表彰。并推荐该三名同志参加第三届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去。全市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不断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努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