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由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郑某某等6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许柏林出庭支持公诉。为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加强岗位练兵,我院邀请市院及兄弟院业务骨干对庭审进行指导、观摩和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举证详略得当,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质证条理清晰,论述充分,逻辑性强,在6名被告人均认罪的情况下,就主从犯、既未遂犯罪数额等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由于公诉人对案件审查细致,庭前准备充分,因而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做到了释法说理同步,法制教育跟进。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对庭审进行评析,就案件审查、讯问、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方面的技巧及规定一一分析认证。滁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徐玉江、王俊对此次观摩庭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庭审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明确公诉人在以后工作中切实增强自身的办案能力和出庭水平的必要性。(公诉科供稿)
滁州市院公诉处副处长徐玉江、王俊等在评议会上讲话
滁州市院及兄弟院进行庭审观摩
参加庭审观摩的检察干警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