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院组织召开交通路社区 “点长”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
6月1日上午,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交通路社区 “点长”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参会人员有政治处副主任胡居魁同志和8家“点长”单位负责人。
会上,一是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对于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停放充电时线乱拉乱挂、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治,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二是布置开展居民小区和单位宿舍楼文明创建工作督查考核的任务:一是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二是环境秩序是否干净整洁、三是公益宣传是否宣传到位。
最后,各“点长”单位积极发言,并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包保小区的整治,认真扎实地开展好文明创建工作,为美好新明光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