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
时间:2021-06-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教育整顿工作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检察机关顽瘴痼疾整治任务,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弘扬整风精神,切实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现将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

教育整顿以来,共发放“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制度汇编资料650份,宣传折页2000余份,制作“三个规定”提示台签、定制专属彩铃,为市直单位200余位党政干部作“三个规定”大宣讲。通过自查补报、案件倒查、“重大事项”系统筛查及大数据排查,查找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

二、整治检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

股借贷工作

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汇总检察干警身份信息75条,检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份信息142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局数据比对核查,赴琅琊、南谯两区人民法院排查检察人员经济纠纷案件,未发现检察干警本人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情形。

三、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工作

梳理本院离任检察官信息,签订离任承诺书,与法院、司法局建立信息对接机制,对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后离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进行排查。排查出有2名离退休人员在法院代理案件,目前已依纪依法处理。

四、整治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滁州市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实施方案》。对1990年以来的2975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对排查出的7个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工作

组织业务部门对所办案件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及台账,从公安机关调取2018年以来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和立案监督等案件的数据台账,与检察机关办案系统进行比对,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下一步,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持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622